ENGLISH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京大学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3-03

相关文件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请.rar

 

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坚持正确的主攻方向。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331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人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人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分别是: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六、招标课题应严格按照《课题指南》列示题目设计课题内容,不能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一般课题可参照《课题指南》自拟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应标示是指南课题或自选课题字样。

七、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八、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0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或向社会科学部直接索取。

报送社会科学部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论证表》7份,申报项目汇总数据清单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

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申报时间从2010131日起2010326日止。

| 1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