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具有科学研究素质的优质生源,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博士生招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北医(2013)部研字142号文件——《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暂行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公共卫生学院特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公共卫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含纪检部门成员),在医学部研究生分院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接受审核申请、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2.公共卫生学院的各二级学科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含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博士生入学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3.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至少三名与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不包括所报博士生指导导师,原则上应包括硕士生阶段的指导教师。
6.“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30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A类或G类均可);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凡未达到以上“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报考者,经所报学院审核认为特别优秀的可以参加2016年下半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三、申请办法
1.考生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7年毕业);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成绩证明扫描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6)至少三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推荐专家不包括所报博士生指导导师,在学研究生应包括硕士生阶段的指导教师。
(7)个人陈述(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分别装订成原件(即含原件部分)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封面标注“###毕业院校###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或“###毕业院校###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查阅、替换等。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取消资格、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报名当年的10月30日前寄或送交至公共卫生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ju11net九州体育213室教学办公室,朱老师收,100191)信封上注明:2016年博士生申请材料,仅限接受EMS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材料审核
1.公共卫生学院组织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专家小组(各学科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初审合格人数与招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1。
2.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前来我校参加考核。届时,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须查验考生的本科及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
3.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交各学科招生考核小组。考生被录取后,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其“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交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博士生入学考核方式
1.英语考试:
凡未达到申请条件中英语要求者,且学院审核认为特别优秀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的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采取综合考核(面试及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部分与面试部分各占50%。笔试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分值比例为6:4)。面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试、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算成绩合格。
考核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小时。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科自定,以能够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并有利于公平公正为目的。
在考核中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陈述(15分钟左右,可用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材料初审和综合考核后各学科择优拟录取。
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的考生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拟录取。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录取。
各二级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上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
六、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制
1.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复试名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出裁决。
4.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医学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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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